局属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曲阜实际,经研究,制定《曲阜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鲁交法函〔2021〕10号)、《山东省“信用交通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鲁交法函〔2021〕3号)、《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方案》(济交法规〔2022〕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总体思路,紧扣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聚焦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行为认定和信用承诺、信用评价、激励惩戒、信用修复,推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为加快实施交通强市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细则,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质量信誉考核细则,公交、出租、驾培信用管理办法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办法等制度和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相关制度文件的制定要有法律法规依据,将制度和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紧推进,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推动实现信用交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局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服务管理中心按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
(二)高效推进落实。
1、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等核心业务和技术工作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具有信用监管职能的单位、科室每月报送信用进展情况至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形成月度工作记录,及时上报市局。(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局属各单位、机关科室配合)
2、各有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各自行业领域信用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扎实落地。具有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任务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和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对治理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联合惩戒工作。(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3、开展道路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者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对信用等级高的经营者在服务质量招投标、申报资金补助中给予倾斜,对信用等级低的经营者,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以提高监管精准度。强化对信用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发现申请人不具备承诺条件或不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停止经营,不符合原许可条件的推送到审批服务局,并将失信行为记入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责任单位: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三)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力度。
1、制定完善信用信息目录和相关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的要求,梳理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及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编制公布《曲阜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并及时公示。(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具体负责)
2、加强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各科室、单位将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相关部、省、市级政策文件及评价结果及时报送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责任科室、单位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用信息,由政策法规科上传至“信用交通·济宁”专栏及“信用交通·山东”等相关网站。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及时上传行政处罚信息至“双公示”平台。(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具体负责)
(四)加强事前信用承诺。
结合我市实际,依法依规制定并应用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开展信用承诺制相关宣传;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中运用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为市场主体办理登记、备案等相关业务时,开展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并将信用承诺书上传至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以信用承诺等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局政策法规科牵头,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具体负责)
(五)加强事中信用评价。
1、组织开展信用评价。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出租车(含网约车)、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专题培训宣传会。(局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具体负责)
2、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于诚信企业不纳入双随机检查目录,只进行专项检查;对于失信企业加密检查频次,督导问题整改和信用修复;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实行跟踪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从重处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局运输管理科、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监察大队按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
3、在登记备案、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信用报告等。(局有关科室、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
(六)加强事后信用奖惩。
1、更新完善联合奖惩清单。以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根据我市交通运输职责和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我局联合奖惩的措施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联合奖惩工作,每月将奖惩情况形成对象清单和成效清单,并编制联合奖惩典型案例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及时上传至信用网站。(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属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2、认定红黑名单。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认定,将认定的红黑名单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至政策法规科、由局政策法规科推送至信用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列入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要及时送达告知书,确保其知情权、异议权、申诉权和修复权。(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属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3、推动开展信用修复。及时办理“信用交通·山东”网站转办的信用修复要求,做好后续核查和信用权益维护工作。鼓励被列入行政处罚或黑名单的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积极组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公益性信用知识类或信用修复类公益培训。(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局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七)推进“信易行”“信易贷”应用。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信易行”“信易贷”等相关政策文件。采取实际措施推进“信易行”“信易贷”工作,至少在一个领域开展具体工作,推出信用产品,并对推出的“信易行”“信易贷”产品进行报道,加大宣传力度。(局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八)开展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出租汽车(网络预约)管理、交通运输工程检测、超限超载等方面开展诚信缺失专项治理,曝光失信案例。一是切实整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后仍不按要求整改、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不力、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且整改不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等问题。二是开展网约车平台失信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网约车平台无证经营、动态加价、违规派单、违法使用或泄露驾驶员和乘客信息等违法行为。实行动态评价管理,对失信企业按规定实施限制或进入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网约车经营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三是严历打击交通运输工程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严格落实货车超限超载“一超四罚”规定,推动解决“一超四罚”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行为的联合惩戒。(局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九)推进信用交通工作突破创新。
1、学习荣成经验,在交通运输领域群众反映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公交、出租、驾培领域率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制度标准,明确信用管理内容、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结果公示等操作规程,为行业信用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和监督管理框架。二是科学评定等级,建立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千分考核法和百分考核法,每月进行考核赋分,计入信用电子档案,年终评定信用等级。三是突出结果运用,对诚信驾驶员授予诚信荣誉称号、出租车车身张贴星级标识等奖励措施,对失信者进行警示提醒、脱产培训、停业整顿等惩戒措施。(局运输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按各自的职责分别负责)
2、结合交通强国和交通强省试点内容,创新推进信用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推进信用建设,形成亮点或典型经验、成果,力争被省、市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推广应用。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咨询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局有关科室、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信用工作决策部署,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科室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附件2),按时向政策法规科报送相关资料。
(二)强化监督管理。要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行业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注重对日常管理中信息数据的采集、归集,把日常管理与后续监管结合起来,逐步构建起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模式,打造信用交通曲阜特色。
(三)加大宣传引导。要以“诚信宣传月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春运”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信用交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诚信氛围。要向市场主体普及信用政策、诚信理念和信用文化,培树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让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
附件:曲阜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曲阜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爱军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薛 峰 市邮政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翟吉腾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军委 市交运系统党委副书记
李 忠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敬华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彦嵩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董 瑾 政策法规科科长
孔祥湖 运输管理科科长
徐 勇 建设管理科科长
许兴建 安全监督科科长
王 勇 公路科科长
孔令波 综合规划科科长
袁 鹏 信访科科长
袁海龙 交通运输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荀金彪 出租车服务科科长
闫 伟 机动车质检站站长
王玉峰 公共交通服科科长
邢 飞 驾驶员服务培训科科长
孔 垣 货运服务科科长
刘 冰 维修服务科科长
孔庆峰工程质量服务科科长
唐福盛 公路养护服务站站长
韩 笑 基建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董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振、周文同志为办公室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