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鳳凰苑置業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請人邢華訴曲阜鳳凰苑置業有限公司勞動爭議一案(曲勞人仲案字〔2025〕第98號),申請人要求你單位:1、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2021年6月9日至2025年2月存在勞動關系;2、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拖欠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2月期間勞動報酬40612元;3、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20000元;4、被申請人補齊2021年6月至2025年2月的社保。因無法聯系你單位,根據《山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條例》第36條之規定,向你單位公告送達答辯通知書、仲裁申請書(副本)、庭組人員和開庭通知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提交答辯書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0日內。本委定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時在曲阜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庭(地址:山東省曲阜市春秋路13號人社局214房間,聯系電話:0537-4498403)開庭審理此案。請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缺席裁決。
特此公告。
曲阜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