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商務局,濟寧高新區、太白湖新區、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主管部門,相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決策部署,按照商務部等5部門辦公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5〕10號)和山東省商務廳等5部門《關于做好2025年度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魯商字〔2025〕13號)等文件要求,穩步推進我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現公開征集參與2025年濟寧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銷售主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平臺上線之日起執行,政策實行資金總量控制,資金使用完畢即止,并結合具體情況適時調整。
二、補貼對象和標準
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合格新車的,給予單輛車實際銷售價格1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元,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給予單輛車實際銷售價格2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600元。
三、交售老舊電動自行車要求
來源權屬明確且配備車載電池的報廢老舊電動自行車可參加以舊換新(含無牌)。銷售主體須按照正常市場價格對老舊電動自行車進行回收或代收,交售的老舊電動自行車須交由具備相關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報廢處置,并完善交接手續。回收企業要簽訂承諾書,落實相關標準制定部門的要求,及時清運交至銷售門店的老舊車輛,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舊電動自行車及自帶的鋰離子電池、鉛酸蓄電池應規范移交給拆解或綜合利用企業安全儲存并專業處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場。
四、新購置電動自行車要求
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用于參加以舊換新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新車,應具有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合格證、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
五、補貼資金審核及撥付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采取消費者支付立減的方式進行,補貼資金由參加活動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先行墊付。活動實施期間,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負責匯總消費者電動自行車補貼資金材料(消費者基本信息、新舊電動自行車信息、銷售信息等),并按要求將相關資料上傳至審核平臺。通過市、縣兩級審核后,由第三方平臺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給墊付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后退貨的,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應按照消費者立減后的實付金額退款。退貨時,電動自行車銷售主體已收到補貼款的,須在 5 個工作日內將補貼款歸還至市商務局指定資金賬戶。
六、參與銷售主體條件及要求
(一)參與條件
1.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依法登記注冊,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須包含電動自行車銷售等相關業務,有線下實體零售門店;應如實進行稅務申報,具備開具電子發票的能力;符合納統條件的企業,要及時納入我市批發零售業統計。
2.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具備完善的后臺訂單管理系統和進銷存系統,應與濟寧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平臺對接,配合將相關信息錄入活動服務平臺。
3.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自愿先行墊付補貼資金,并能夠承擔一定規模和周期的墊資,接受補貼資金的兌付周期;對退貨的補貼商品,能按要求及時退回補貼資金。
4.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自身或通過合作應具備老舊電動自行車回收服務能力,將廢鉛蓄電池交售給有廢鉛蓄電池回收資質的企業(濟寧市具有廢鉛蓄電池回收資質的企業詳見附表6,交售給市內、外具有回收資質的企業均可),并與企業提前簽訂回收協議;廢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車架須交售給有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明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并與企業提前簽訂回收協議。應具有符合環保、安全生產要求的老舊車輛和電池的存儲場所。鼓勵以銷售門店為場景,提供售舊、換新、輔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務,便利消費者。
5.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具備防范騙補、套補等行為的能力,建立完善的內控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和管理,配合接受相關部門抽查、審計、檢查及稅務稽查;具備活動宣傳和處理消費者咨詢、投訴的能力,妥善處理消費者合理訴求。
6.制定防范騙補套補、惡意囤貨的相關措施,不得有先漲價后降價、虛開發票、明買暗退、刷單拆單等違規行為。
7.近兩年無重大違法違規和失信記錄,未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在參與2024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中未出現違規行為的。
(二)活動要求
1.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做好參加補貼商品的報備工作,并承諾不得先漲價再補貼,參與以舊換新補貼車型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前1個月內同款產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特殊情況需報經市商務局同意。經查實違反相關規定,存在先漲價再補貼、承諾不實等行為的,由市商務局取消補貼資格,函告市級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置,并抄送市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銷售企業及門店應簽訂承諾書(附件4)。
2.商品銷售按照單品開具正規發票,發票價稅合計金額為包含政府補貼的實際銷售價格。發票抬頭為個人消費者姓名,銷售發票須按要求填寫真實規范的商品品牌、型號、電池類型等信息(具體內容以《實施細則》為準)。
3.建立完善收舊、銷售臺賬,主動接受政府監督核查。詳細記錄消費者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等身份信息,以及舊車電池類型(鋰電/鉛酸)、新車信息(車架號、電池編號、品牌、電池類型、合格證信息等),銷售信息(新車購置時間、發票號碼、新車市場售價、使用政府資金補貼金額等)。活動中所有能夠證明銷售鏈條完整的資料(如進貨單、出庫單、銷售發票等相關資料)均需留存備查。
4.消費者退貨時,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應按照要求將所退商品的補貼款歸還至市商務局指定賬戶。未向補貼活動平臺申請并取得同意,嚴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退款。
5.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要建立咨詢和投訴處理機制,及時高效妥善處理好消費者咨詢和投訴。企業對活動參與過程中獲取的政府相關信息和消費者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6.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要做好政策宣傳,做到政策圖解、價格公示、監督電話、承諾書“四上墻”。鼓勵設立政府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專區。
7.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不得擅自改裝原廠電器配件、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
七、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一份,按順序裝訂成冊,材料整體加蓋騎縫章;每個附件材料單獨加蓋公章并在簽字處簽字,上傳申報系統。申報材料一經提交不予退回。具體申報材料目錄:
(一)銷售主體申請表(附件1);
(二)參與活動門店信息表(附件2,須同步向所在縣(市、區)提交excel電子版)及各門店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商品信息報備表(附件3,須同步上傳excel電子版);
(四)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銷售企業承諾書(附件4,企業及門店均需簽訂承諾書);
(五)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的回收企業承諾書(附件5);
(六)與具有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
(七)企業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八)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或企業銀行賬號信息;
(九)最近一期納稅報表;
(十)查詢“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和查詢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結果的截圖。
八、申報流程
(一)申報主體應于2025年2月20日17:00前在“慧濟生活”小程序上提交申報材料,并向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提供紙質材料,紙質版材料由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統一匯總、留存??h(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將參與活動門店信息表(附件2)、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征集企業信息匯總表(附件7)、縣(市、區)商務局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人員名單(附件8)匯總后于2月21日17:00前將電子版報至市商務局流通業發展科郵箱(jnltyk@163.com)、蓋章掃描版上傳申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企業申報小程序二維碼如下:
(二)市商務局審核確認報名銷售主體資格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照要求入駐我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平臺。
(三)市商務局對參與活動的銷售主體實施動態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和企業需求,將按程序適時調整和補錄。
(四)服務咨詢電話:任城區(5661832)、兗州區(3489577)、曲阜市(4498623)、泗水縣(4368275)、鄒城市(5238434)、微山縣(8292218)、魚臺縣(6569003)、金鄉縣(8720776、8710298)、嘉祥縣(6987203)、汶上縣(7217068)、梁山縣(7312312)、高新區(3255076)、太白湖新區(6537062)、經開區(6981998)
附件:
1.2025年濟寧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銷售主體申請表
2.濟寧市參與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門店信息表
3.2025年濟寧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商品信息報備表
4.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銷售企業承諾書
5.參加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回收企業承諾書
6.濟寧市具有廢鉛蓄電池回收資質的企業明細表
7. XX縣(市、區)2025年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征集企業信息匯總表
8. XX縣(市、區)商務局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人員名單
2025年2月14日
附件下載:關于公開征集2025年濟寧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銷售主體的通知.doc
附件1-8:附件1-8.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