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本指南適用于辦理曲阜市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監督、行政處罰事項。
二、執法依據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國辦發〔2000〕54號)、《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濟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濟寧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濟政發〔2011〕25號)、《關于印發市直部門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導則(第五版)的通知》(濟氣綜治辦發〔2019〕44 號)等。
三、辦理條件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文件規定的。
四、救濟渠道
行政復議:曲阜市司法局
聯系電話:0537-3193555
行政訴訟:曲阜市人民法院
聯系電話:0537-4497710
五、監督和投訴渠道
監督部門:曲阜市發展和改革局
投訴電話: 0537-4498325
六、辦公電話、地址
辦公電話:0537-4498325
辦公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