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4月17日,市政府印發《曲阜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根據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需要對決策事項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二、起草過程
曲阜市司法局牽頭組織了市政府調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工作。經向市發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運局等多個部門征求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形成了《通知(草案)》,提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市政府名義公布了《通知》。
三、主要內容
根據工作實際,從目錄中調出部分決策事項,調整了部分決策事項。明確了目錄調整后的決策事項必須按時間節點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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